4月30日,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联合教育厅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“法援惠民生”系列专项活动实施方案》,在全区部署开展“法援惠民生”七大专项活动。
“法援惠民生”活动重点聚焦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农民工、未成年人、妇女、退役军人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,以“情系残疾人”“关爱妇女权益”“呵护未成年人”“拥军优属暖军心”“薪暖农民工”“助老护老暖人心”“助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”等专项活动为载体,增强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服务的有效供给。推动法律援助向残联、残疾人服务机构和特殊教育学校等场所延伸,将手语翻译人员纳入法律援助志愿者;将妇女请求确认继承权或者请求人身损害赔偿、女职工在“四期”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;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专家库,建立专门指派机制。
自治区司法厅将联合共青团、民政、教育等部门,与中小学校建立法律援助对接联络机制,以“法援护苗”行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;指派熟悉涉军法律和政策人员办理涉军法律援助案件,指导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为退役军人减免公证和鉴定费用;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预约办、上门办、一次办服务,对75岁以上老人办理继承公证实行告知承诺制,80岁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费用;在农民工聚集地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络点,实现“快速办”“承诺办”;在物流园、外卖集散点等地,依托现有服务平台,扩大辐射带动范围,整合法律服务资源,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“菜单式”“一站式”服务,护航新业态良性发展。
近年来,宁夏坚持把人民利益、人民需求、人民满意作为法律援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,拓展服务渠道,提升服务质效,高质量推进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,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助推法治红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,全区每10万人获得法律援助服务达251件。(记者 马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