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2026年开始,采取逐年选拔、分批培育的方式,每年选拔100名医德医风好、临床诊疗或公共卫生实践能力强,具有发展潜力的医师进行培育,培育期2年,使培育对象的医德医风引领能力、医疗卫生服务能力、实践创新能力、团队带动能力得到显著提升,成为各层级各专业的学科带头人或业务骨干。通过持续实施“医学骨干人才培育项目”,形成自治区级引领、市级支撑、县级夯实的医学人才发展格局。
计划名额
每年选拔100名,实行限额申报、分级选拔、差额评选。名额分配综合考虑各地各单位各专业类别的代表性,促进区域医疗水平和各医疗卫生专业均衡发展。
选拔程序
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行政隶属关系,负责所辖医疗卫生机构培育对象的申报推荐工作。贯彻落实“破四唯、立新标”要求,主要评价培育对象的医德医风、临床工作量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、落实公益性职责、团队建设、人才培养成效等。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,临床病案、流行病学调查报告、应急处置技术报告、卫生标准、技术规范、科普作品、技术专利、科研成果转化、医疗帮扶工作均可作为业绩成果代表作参加选拔。医疗机构在按申报条件推荐的基础上,可重点从国家级、自治区级临床专科建设项目中遴选推荐培育对象。
经费保障
医学骨干人才培育项目由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给予一定支持,资金原则上直接拨付至培育对象所在单位。
【纠错】 责任编辑:纪桂红




